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

請問汪成華你支持詐騙集團還是反詐騙?汪成華你還要選金門縣長你為金門貢獻什麼?




 汪成華你亂退群还談什麼民主?你還要選金門縣長你為金門貢獻什麼?



楊和哲(大家來唱論語)


(大家來唱論語)
6、君子‧小人 2’02”
作曲、演唱:康橋
君子之德風
小人之德草
草上之風必偃
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坦蕩蕩
小人長戚戚
君子固窮
小人窮斯濫矣
君子泰而不驕
小人驕而不泰
君子求諸己
小人求諸人
君子不器
君子周而不比
小人比而不周

台灣人民冤案平反聯合總會 法律總顧問 國際司法冤案維權義務 輔佐人 張擎


〈只怕一萬,何懼萬一〉新世代的超越諺語,重重復重重,週而復始,此乃不成功的徵兆,時不我予,豈止是浪跡天涯的虛幌之一招半式?

多少風雨的日月塵沙滾滾的暗無天日的衝刺,多少的山雨之疾馳驟變風滿樓的時光烙印。

林芃女士午夜安!

攸關令郎呂先生的近十二年的尚在獄中服刑中的〈司法冤案〉正在火線上,我之二個月前以〈告發案〉遞狀,地檢署將擬重啟偵察,程序正義將再現曙光,允宜〈風雨生信心〉自屬有據。

詎料您前已提告訴外人之偽證的再審的刑案,本案必將不起訴的,我以ㄑ遇見〉之未來的之結果而論,並非〈猜測〉而不置可否的搖期吶喊的無奈,非謂紙上談兵的聒噪,恐顯失其阻卻侵害法益的翹楚。

我在台灣法海〈即法律〉浮沈三十餘稔,風霜顛沛的流離起伏已過萬重山的艱鉅,不言而喻了。

期間之腥風血雨、四面楚歌,苦心孤詣,感時花濺淚勇猛的唇槍舌劍的專業法理的慧智之抗辯,依法論法,以法攻法,誰與爭鋒?

多少日夜鏖戰卒底於成的彪炳,沈冤已昭雪,初嚐勝利的果實,家書抵萬金的動容慷慨激昂的振奮人心的澎湃,張燈結綵,鞭炮聲隆的不絕於耳,萬人空巷的慶賀,古今多少廻旋的浪濤之風起雲湧!

易言〈只怕一萬,何懼萬一〉新世代的超越諺語,重重復重重,週而復始,此乃不成功的徵兆,時不我予,豈止是浪跡天涯的虛幌之一招半式?

多少風雨的日月塵沙滾滾的暗無天日的衝刺,多少的山雨之疾馳驟變風滿樓的時光烙印。

林芃女士午夜安!

攸關令郎呂先生的近十二年的尚在獄中服刑中的〈司法冤案〉正在火線上,我之二個月前以〈告發案〉遞狀,地檢署將擬重啟偵察,程序正義將再現曙光,允宜〈風雨生信心〉自屬有據。

詎料您前已提告訴外人之偽證的再審的刑案,本案必將不起訴的,我以ㄑ遇見〉之未來的之結果而論,並非〈猜測〉而不置可否的搖期吶喊的無奈,非謂紙上談兵的聒噪,恐顯失其阻卻侵害法益的翹楚。

我在台灣法海〈即法律〉浮沈三十餘稔,風霜顛沛的流離起伏已過萬重山的艱鉅,不言而喻了。


期間之腥風血雨、四面楚歌,苦心孤詣,感時花濺淚勇猛的唇槍舌劍的專業法理的慧智之抗辯,依法論法,以法攻法,誰與爭鋒?

多少日夜鏖戰卒底於成的彪炳,沈冤已昭雪,初嚐勝利的果實,家書抵萬金的動容慷慨激昂的振奮人心的澎湃,張燈結綵,鞭炮聲隆的不絕於耳,萬人空巷的慶賀,古今多少廻旋的浪濤之風起雲湧!

易言之,勝訴效力卻早以遇見,並非空言。當然我無須地藏王菩薩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宗教意識,從未凸顯我莫須有的超自然的魔咒,必竟我是凡人要作凡人之不凡的大業,並非不能。

我們現在對抗的是國家的司法不法,並非被告身分的相對性,若本案勝訴之一干人等必將繩之以法〈含偽證罪者〉無須陷於一時之急躁,或罹於草率,盡失致勝之機?

古諺〈大意失荊州〉而礙春秋大義之呈現!誰說〈遲來的正義終究仍是光輝璀璨的正義〉!

我本小工出身,若〈孟子篇之傅樂舉於版築之間〉及長潛居高聳之山林〈該之山地原住民稱之坳巒野豬林〉門楣懸掛〈懷磊居〉左側有〈炫光書齋〉庭園花團錦簇,落英繽紛,週遭古木參天,荷花蓮池,游魚如織,飛鳥與花蝶舞動,間有台灣藍雀穿梭,分外驚艷!

迄今回顧我若身置東晉文學家陶淵明之桃花園記〈結盧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的疆域中。

其中河花池塘有數尾金魚之稱〈奇鱗錦〉乃日本國寶魚,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泰斗小山 剛吾師造訪舍下所贈,可為一徵。

自幼不求聞達於世,無心於功名利祿,只求溫飽,世上窮人的時間最多〈可能一般稱作打工仔〉故而,時日空檔愈多,趁此行俠仗義,只為〈正義公平〉的程序爭戰,不為利名,增益無限的智能,矢志多行為他人的協力輸誠挹注,拔刀相助,攻破其法官之〈枉法裁判〉冤案得以平反,實踐憲法賦予的人權,WHY N0T?

而我之啓動〈運籌帷幄〉之已進入法律訴訟的戰場,若云〈十年磨一劍〉屈指一算已磨三支劍了,在晉董狐筆,在宋展昭劍,擎起志業,自信所向披靡,必將生起凱旋勝利之信念,非謂不能!謝謝!


台灣人民冤案平反聯合總會 法律總顧問


國際司法冤案維權義務 輔佐人 張擎之,勝訴效力卻早以遇見,並非空言。當然我無須地藏王菩薩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宗教意識,從未凸顯我莫須有的超自然的魔咒,必竟我是凡人要作凡人之不凡的大業,並非不能。

我們現在對抗的是國家的司法不法,並非被告身分的相對性,若本案勝訴之一干人等必將繩之以法〈含偽證罪者〉無須陷於一時之急躁,或罹於草率,盡失致勝之機?

古諺〈大意失荊州〉而礙春秋大義之呈現!誰說〈遲來的正義終究仍是光輝璀璨的正義〉!

我本小工出身,若〈孟子篇之傅樂舉於版築之間〉及長潛居高聳之山林〈該之山地原住民稱之坳巒野豬林〉門楣懸掛〈懷磊居〉左側有〈炫光書齋〉庭園花團錦簇,落英繽紛,週遭古木參天,荷花蓮池,游魚如織,飛鳥與花蝶舞動,間有台灣藍雀穿梭,分外驚艷!

迄今回顧我若身置東晉文學家陶淵明之桃花園記〈結盧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的疆域中。

其中河花池塘有數尾金魚之稱〈奇鱗錦〉乃日本國寶魚,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泰斗小山 剛吾師造訪舍下所贈,可為一徵。

自幼不求聞達於世,無心於功名利祿,只求溫飽,世上窮人的時間最多〈可能一般稱作打工仔〉故而,時日空檔愈多,趁此行俠仗義,只為〈正義公平〉的程序爭戰,不為利名,增益無限的智能,矢志多行為他人的協力輸誠挹注,拔刀相助,攻破其法官之〈枉法裁判〉冤案得以平反,實踐憲法賦予的人權,WHY N0T?

而我之啓動〈運籌帷幄〉之已進入法律訴訟的戰場,若云〈十年磨一劍〉屈指一算已磨三支劍了,在晉董狐筆,在宋展昭劍,擎起志業,自信所向披靡,必將生起凱旋勝利之信念,非謂不能!謝謝!


台灣人民冤案平反聯合總會 法律總顧問
國際司法冤案維權義務 輔佐人 張擎

真正八百壯士從來未為【錢】打過仗! 懇請儘速推動立法〜對國有功之功勳英雄烈士保護法等!

真正八百壯士從來未為【錢】打過仗!
懇請儘速推動立法〜對國有功之功勳英雄烈士保護法等!

  一群由退伍軍人組成的反年金改革團體,自稱為「八百壯士」,20172月起,在台北立法院前集體抗議,他們藉由集體靜坐、遊覽車癱瘓交通、示威遊行…等來表達對於年金改革的不滿。
  這群「八百壯士」的行徑與過去淞滬會戰時期持槍上戰場殺敵、以「熱血洗山河」的「真正 八百壯士」大相逕庭,兩者著實天壤之別。
  為保護保家衛國有功之戰士、英雄烈士之聲譽, 懇請有關單位盡速修立「英雄 烈士保護法」,以保護上述戰士、英雄烈士及其後裔!
懇請儘速推動立法〜對國有功之功勳英雄烈士保護法等建立對侵害英烈名譽、榮譽案件之公益訴訟制度,以讓檢察機關可提起公益訴訟;
 侵佔、破壞、污損紀念設施,侮辱、誹謗英烈,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事之人士,由檢、調、警察、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情事之人士,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百壯士」是為民族忠義、國家存亡犧牲作戰頭顱灑熱
從來未為【錢】打過仗!
在台北市立法院前面打著『八百壯士』(欺號)的反年金改革團體,已嚴重侮辱當年抗戰期間為民族、為國家存亡、以熱血洗山河的-
忠正〔八百壯士 民族英雄〕!
比起真正持槍上戰場為國犧牲生命的八百壯士,這群自詡為八百壯士的抗議團體以為只要在立法院前埋鍋造飯、遊行阻礙交通便也能成為【八百壯士】    
該團體中某些成員還為既得利益一己私利想盡辦法栽贓,嫁禍、恐嚇稀有人類《真正八百壯士 後裔》,將其視為反年金改革團體之炮灰、犯人、仇人、路人,其行徑實在荒謬不堪!
該抗議團體自20172月起於立院大門前搭棚「埋鍋造飯」借「八百壯士」之(欺號)名四處募款長期抗爭群聚示威遊行妨礙市容與交通,並數度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讓警方迫於無奈而封路,種種行徑不僅擾民,成為全民公敵(世大運施放煙幕彈阻擾世界各國選手入場…)引發社會大眾負面觀感,嚴重損傷國軍形象,汙衊正牌死守四行倉庫、保國衛民之「八百壯士」歷史名聲之同時,亦不禁讓人憂心未來國運及社會安祥!
是以建請推動上述修法以安定民心!

賢德仁人 志士 認同者請踴躍 [轉載]

附件一

✝♦「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理」♦✝

大陸資訊 2017 1227
原標題:蘇聯的前車之鑒,中國今日終於醒悟過來了 「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理」, 蘇聯崩潰,跟謊言脫不了干係。 據@新華視點消息,1222日,首部保護英雄烈士的專門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 建立對侵害英烈名譽榮譽案件公益訴訟制度檢察機關可提起公益訴訟;侵佔、破壞、污損紀念設施,侮辱、誹謗英烈,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說實話,當我看到這條消息時,長久以來憋在心頭的一口悶氣,終於得以紓解。
雖然國家這一舉措來得有點晚,但我依舊要為其狠狠點【讚】。
  
曾經,某些渣滓打著「還歷史清白的旗號」,對狼牙山五壯士,邱少雲,董存瑞等英烈的事迹大加質疑,甚至公然出言侮辱。
  
曾經,某些渣滓毫無身為中國人的自覺,居然穿上鬼子的軍服,到革命先烈犧牲的地方去為侵略者招魂。
  對於這些醜惡行徑,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心裡都憤怒的如同燒起了一把烈火。做人,怎麼能如此無恥?沒有先烈們當年的浴血犧牲,沒有先烈們的前赴後繼,怎麼可能有中國今日的繁榮?怎麼可能有中華民族今日的復興?
但,面對無數國人的憤怒,那些醜惡嘴臉要麼不屑於顧;要麼惺惺作態「道個歉」,一看就是心不甘情不願。
  
為何會這樣?原因其實並不複雜。歸根結底,
我們過去對於侮辱先烈行為的懲處,實在是太輕了。像此前的「四行倉庫事件」參與者僅僅被處以5日行政拘留,至於其他追加處罰,則半點都沒有。

毫無疑問,這種沒有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的情形,問題非常嚴重。
要知道,過度寬容,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就是縱容。
為何明知侮辱先烈會招來全社會的批評,侮辱先烈的渣滓們依舊不斷出現,原因就在這裡。
對那些渣滓來說,侮辱先烈固然會付出一定的代價,可這並不代表他們會沒有收穫。
大家不要覺得這是胡說八道。不知大家可還記得,當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不久,便宣布將停止向海外負責顏色革命的團伙輸送資金。並明確表示,美國繼續推行錯誤的民主之春和顏色革命,沒有實際意義,奧巴馬此舉大肆浪費納稅人的錢,不僅是極其錯誤的,而且會招來全世界對美國的仇恨。所以,他將正式終止 「一切聯邦財政開支的民主款項」。
雖然這個表態很簡短,但卻充分證明了「職業美分」的存在。
而以奧巴馬執政時期,美國對中國的深深惡意,相信美國政府所謂的「民主款項」,一定有很大一部分用在了中國。
說不定,那些侮辱先烈的醜惡事件,有很多就是「拿錢辦事」。
  看看蘇聯末期的輿論導向,其實我們很容易就能確定,這種「拿錢辦事」的說法絕非無稽之談。
  卓婭,蘇聯著名的女英雄。但在蘇聯末期,美國中情局用金錢拉攏收買了一批對蘇共不滿的文化精英,並精心編造了一系列謠言,然後打著「還歷史清白的旗號」,大肆開始惡意宣傳。
「卓婭燒毀的不是德軍的馬廄,而是普通的平民民宅,卓婭不是被德軍抓獲,而是被村民抓獲交給德軍,要求德軍處死的。
「狼牙山五壯士」並不是什麼抗日英雄,而是一夥土匪,他們因「偷吃老百姓的蘿蔔」被村民告到了日本人那裡,村民還為日本人帶路,最終剿殺了這伙土匪。
  
只要不是眼睛瞎,相信都能看出,這兩則謠言根本就是用同一個思路編出來的。
蘇聯政府,當年對此沒有重視,認為這是所謂的「言論自由」,而其最終的結局,大家都看到了。正像納粹喉舌戈培爾說的那樣,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理」
在蘇聯解體前,由於政府的「不管不問」,許多蘇聯人都陷入了深深的迷惘,而這種迷茫所帶來的最直接惡果,就是在將信將疑下,沒人站出來反對蘇聯的解體。某些人,甚至認為蘇聯是建立在謊言宣傳基礎上的國家,解體反而是好事。
儘管蘇聯解體后,蘇聯老百姓才恍然大悟自己上當受騙,但,一切都晚了!
 
回過頭來,我們再看中國,情形可以說是一點都不樂觀。
儘管相對於蘇聯的老百姓和政府,我們的老百姓和政府對侮辱革命先烈的醜惡行徑非常警醒。但,造謠成本的「低廉」,讓類似的謠言屢禁不絕如果不是特朗普一上台便給那些渣滓斷了「狗糧」,恐怕現在某些渣滓依舊在打英烈們的鬼主意。
因為「狗糧」被斷,咱們的網路大環境確實比從前清凈了不少,但,誰能保證日後的美國政府不會重開那個所謂的「民主款項」?
所以,亡羊補牢,就成了一件非常急迫,且非常必要的任務。
不提前把這個漏洞堵上,將來必然會有無數渣滓,或為了嘩眾取寵,或為了金錢,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戰社會底線;不提前把這個漏洞堵上,無數有良知,心向英烈的國人,只會黯然神傷。畢竟,國家都不嚴管,廣大老百姓就算再大聲疾呼,又能有什麼用?那些渣滓還不是一邊吃香的喝辣的,一邊坐看老百姓的笑話?久而久之,心寒了,誰還會站出來幫先烈們說話?

好在,國家沒有讓我們失望,《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的出現,就是對所有心懷祖國,心懷英雄之人的最好回饋。
在這裡,我真誠的希望,《保護法》能夠對那些侮辱先烈的渣滓們,給予最嚴厲的懲處。要罰,就罰的他們傾家蕩產;要罰,就罰的他們一輩子活在噩夢之中。過分嗎?
不,一點都不過分。要知道,那些渣滓的所作所為,根本就是在動搖中國的根基,「千里長提潰於蟻穴」的道理,真當國人都忘了嗎?沒有了繁榮穩定的祖國,我們越來越紅火的小日子怎麼保證;沒有了繁榮穩定的祖國,難道要我們將來都當難民,去吃窩窩頭鹹菜嗎?
當年,無數英烈為了子孫後代的幸福,用自己的流血和犧牲,換來了我們今天的尊嚴;現如今,有人居然膽敢傷害他們的尊嚴,我們絕不同意!!英雄的流血犧牲,我們這些後輩沒能力改變,但,不讓英雄流淚,捨我其誰?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為了祖國,為了民族,也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堅決支持國家依法對那些渣滓進行嚴懲。英雄的尊嚴不容踐踏!英雄的尊嚴,必須得到捍衛!!
本文是蒼主任為《蔣校長精選》獨家撰稿,版權所有!
如需轉載或有意投稿請聯繫微信:tiexuevivian

附件二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30005586-260402世大運》強勾分局長脖子 退伍軍人楊思聖遭法辦世大運》強勾分局長脖子 退伍軍人楊思聖遭法辦
描述: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08-30/656/20170830005587.jpg
楊思聖強勾北投分局長呂新財脖子,遭當場壓制在地。(陳怡誠攝)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30005586-260402
20170830 20:36 中時  陳鴻偉
描述: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08-30/656/20170830005588.jpg繆德生遭警方帶離會場,予以保護管束。(陳怡誠攝)
世大運今天閉幕,藍天行動聯盟成員楊思聖、繆德生等退伍軍人,550分左右,手持國旗準備強闖八德路、南京東路的管制區,與警方發生拉扯推擠,2人又跑向北寧路、南京路口時,遇到北投分局分局長呂新財指揮的隊伍,楊意圖強闖,上前用手勾住呂的脖子,後遭優勢警力架開,楊並被壓制在地,2隨後都遭警方逮捕,並帶回內湖分局訊問。
警方指出,其中楊攻擊執勤中的分局長,已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會整理蒐證影相法辦,繆德生則是叫囂、推擠警方,情節較輕,為公眾安全給予保護管束,並呼籲民眾合法進行理性陳情。
(中時)
這個親共促統的幫派份子是刻意擾亂社會累犯,從自由廣場打到考試院,擾亂社會「興趣」真是廣泛,更在自由廣場毆打執法警員,視法律為無物,還致電國會辦公室恐嚇,目無法紀 。
  表示,會被恐嚇疑是楊思聖不滿自己的照片在立法院質詢時被公開,警方也正在替助理做筆錄中。

2017-03-10 15:56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接恐嚇電話報警 對方大喊「太好了!太好了!」
  楊思聖是刻意擾亂社會的累犯,而且興趣廣泛,曾在黨產會、年金改革公聽會大鬧外,還在自由廣場毆打執法警員,這位親共促統的幫派份子已經視台灣法律為無物。」會被恐嚇,疑似是因為楊思聖不滿自己的照片在立法院質詢時被公開。
  楊思聖今天下午赴辦公室理論,但在辦公室前被警衛擋下。楊思聖說,立委官威這樣對他,但警察是公務人員聽命行事,他也不想為難警察,今天暫時取消計畫,目前將赴中正一分局了解狀況。https://udn.com/news/story/1/2334316
描述: 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31.0-8/s720x720/17211950_10155081395956950_736101846945855416_o.jpg?oh=0a583352b493cc5e65d63410485cee41&oe=5AB5223A
認得這位「楊姓嫌犯」嗎?他除了是刻意擾亂社會的累犯,看看附圖,他的擾亂社會「興趣」真是廣泛,更在自由廣場毆打執法警員,這位親共促統的幫派份子已經視台灣法律為無物。

附件三
關於歷史上「八百孤軍 死守 四行倉庫」
的史實典故!
  民國26(1937)77日蘆溝橋事變戰爭爆發,813中日淞滬會戰,經過4個月的浴血奮戰,現場死傷約40萬人,屍橫遍野,當時的國際媒體還以「血肉磨坊」字眼來形容戰士的慘烈,這場血戰足以摧毀了日本人打算「三日侵占上海」「三月亡華」的迷夢。
  戰爭相持至10月底,整個上海全都陷於火海之中,我方統帥見拖延時間戰略的目的已達成,於1026日命大軍退出上海戰場,當時只有謝晉元團長與上官志標團附率領八百壯士奉命留守上海閘北繼續作戰,肩負起掩護大軍撤退的艱鉅任務。  
  也因為有這「八百壯士 敢死隊」願意不顧性命冒死犧牲奮守四行倉庫的決心,我方的大軍才得以安全撤退至後方長期抗戰。
  【「八百壯士」其愛國進行主題曲-「中國不會亡」抗戰時頌唱八年鼓舞軍、民士氣,奠定抗戰勝利之基石,抗戰勝利改編為「中國ㄧ定強」奠定強國之導向】其歷史忠義精神,象徵中華民族耀進的時代意義。
  時至西元1941年,大陸及台灣出征軍人、戰士約兩萬有餘,被日軍強征送往澳洲新幾內亞充任軍奴,其中還有淞滬會戰時期的八百壯士」
   日軍於1942年初攻佔澳洲拉布爾之後,隨即從各戰場大舉徵調戰俘至該地構築基地。其中中國籍軍人約5多人,有57位是著名的「四行倉庫八百壯士」成員,台灣籍軍人約計2萬餘人。他們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被日軍俘虜,由於不願加入汪精衛政府,因此被分到各戰場做苦役、軍奴。
19458月,二次大戰結束,澳軍解放拉布爾,其他國家戰俘皆一一返國,而我一千多位中國軍民,卻始終沒有接獲返國的訊息。由於當時中國沒有運輸船隊,外交部雖然先後聯繫澳洲、英、美等國協助載運我方軍人訪國,但三國都表示不關己事。之後,隨著內戰爆發,這些軍人就成了被拋棄在南太平洋的「人球」。
  八百壯士」成員當時僅剩36人,為首的少尉朱雲寫信回國給八百壯士團附上官志標」,歷訴當地慘狀,請求老長官設法搭救。上官志標立即連繫當初的老師長孫元良,孫元良又報告蔣中正,蔣中正當時下令國防部與外交部儘快設法讓官兵返國。
  歷經各方折衝與公文旅行,總算確定:澳洲方面派船,費用中方買單。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廿一日起,被營救的軍人分批返鄉,平安返抵中國者約1,600多人,返回臺灣者共計6,565人,此段史實已列入台灣國史館歷史檔案(詳見《戰後遣送旅外華僑回國史料彙編2,澳洲》一書)。   
  上述種種皆是歷史史實,絕不是電玩遊戲,也不是虛擬的小說或電視劇電影場景,「八百壯士」是以他們的生命和熱血洗山河為國家寫歷史,以不求回報的豪情和義氣為國家和民族赴死!
  他們寧願死不投降,寧願死不退讓,在中國近代史乃至於世界歷史上佔有相當重要的一頁!
  因此,真正的抗日英雄「八百壯士」之名不能被濫用!他們是值得被尊敬的,是轟轟烈烈的,他們是真正上戰場殺敵打仗,保國衛民的壯士勇士烈士! 
  絕不能被他人為了某些既得利益冒名抗爭,拿
「八百壯士」四字來作為號召,而有辱其清譽和聲名。

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政党悪法第六章 罰 則官逼民反通过政党悪法暴政必亡,最不民主的立委將是全民公敵陳其邁等

通过政党悪法暴政必亡,最不民主的立委將是全民公敵陳其邁等





中國創業報---任歌特派員專題報導:
台灣民主蒙羞,在野政黨如逢228事變,慘遭民進黨國民黨屠殺300個以上的政黨!
是台灣在野政黨黑色忌日。

1月30日下午,在內政部18樓會議室,由內政部召集的政黨法說明會,幾乎所有在野政黨群集在這個可容納300人的會議室中,內政部主要是召集所有小黨前來,強調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的政黨法各項規矩。

 台灣民主蒙羞,在野政黨如逢228事變,慘遭民進黨國民黨屠殺300個以上的政黨!

是台灣在野政黨黑色忌日。


1月30日下午,在內政部18樓會議室,由內政部召集的政黨法說明會,幾乎所有在野政黨群集在這個可容納300人的會議室中,內政部主要是召集所有小黨前來,強調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的政黨法各項規矩。

 台灣民主蒙羞,在野政黨如逢228事變,慘遭民進黨國民黨屠殺300個以上的政黨!

是台灣在野政黨黑色忌日。

1月30日下午,在內政部18樓會議室,由內政部召集的政黨法說明會,幾乎所有在野政黨群集在這個可容納300人的會議室中,內政部主要是召集所有小黨前來,強調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的政黨法各項規矩。


 台灣民主蒙羞,在野政黨如逢228事變,慘遭民進黨國民黨屠殺300個以上的政黨!

是台灣在野政黨黑色忌日。

1月30日下午,在內政部18樓會議室,由內政部召集的政黨法說明會,幾乎所有在野政黨群集在這個可容納300人的會議室中,內政部主要是召集所有小黨前來,強調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的政黨法各項規矩。

 台灣民主蒙羞,在野政黨如逢228事變,慘遭民進黨國民黨屠殺300個以上的政黨!

是台灣在野政黨黑色忌日。

1月30日下午,在內政部18樓會議室,由內政部召集的政黨法說明會,幾乎所有在野政黨群集在這個可容納300人的會議室中,內政部主要是召集所有小黨前來,強調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的政黨法各項規矩。

 台灣民主蒙羞,在野政黨如逢228事變,慘遭民進黨國民黨屠殺300個以上的政黨!

是台灣在野政黨黑色忌日。

1月30日下午,在內政部18樓會議室,由內政部召集的政黨法說明會,幾乎所有在野政黨群集在這個可容納300人的會議室中,內政部主要是召集所有小黨前來,強調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的政黨法各項規矩。




依照這個政黨惡法,除了有幾席立委席次的政黨,幾乎全部慘遭屠殺!
不噱與在野小黨吭歇一氣的新黨、統促黨等,並未派員出席,判斷,民進黨也會將他們趕盡殺絕,這就是她們的本質。
在這黑色忌日,各黨主席輪番上陣,砲轟民進黨違反憲法、違反立法程序正義,不尊重小黨,用立法院的多數表決,通過惡法,簡直比共產黨還共產黨,他還有資格去批評共產黨沒有人權?

在各黨主席輪番亂轟之際,在場內政部的官員,完全無法掌握現場,只好開放自由發言。

在內政部的樓下派重兵封鎖下,好像非黨主席皆不能進來,當然包含各大媒體的記者,這就是民進黨也封殺了人民知的權利!

在野政黨,除了砲轟之外,並拉起白布條,呼口號,霸佔主席台,簡直是立法院的翻版!

所謂,政黨是政治之母,民進黨當了家,就忘了她走過的路,企圖用法律消滅不順眼的東西,比比皆是,用惡法作她們的打手!
除非,他們永遠執政,否則當人民拋棄她時,換黨執政了,這些小黨會找回這今天的恥辱!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三十三條 政黨辦理負責人、中央、直轄市及縣(市)級選任人員之選舉,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 罰金: 一、有投票資格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 以不行使其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第八章 
第九章  二、對於有投票資格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 而約其不行使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三、對於候選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 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

第十章 
第十一章  四、候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 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 政黨辦理負責人、中央、直轄市及縣(市)級選任人員之選舉,應公 告其選舉作業相關事宜,並載明起止時間、作業流程、候選人資格及有投 9 票資格之人之認定等事項;政黨於選舉作業公告後,應於五日內報請主管 機關備查。 第三十四條 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 下罰鍰;經限期停止經營或投資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第三十五條 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 下罰鍰;經限期轉讓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三十六條 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處首謀者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餘參與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經主管機關制止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第三十七條 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 罰鍰;經限期解散該黨團組織,屆期仍不解散者,並得按次處罰。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三十八條 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 罰鍰。 第三十九條 違反第七條第四項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罰鍰;經限期辦理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不為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 ,經主管機關通知其限期申報或補正;屆期未申報者,處政黨新臺幣一百 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處政黨新 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辦理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 處罰。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四十一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罰鍰,經主管機關制止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七章 第四十二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主管機關得於第 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撥給政黨補助金款項內,逕予扣除抵充。 第四十三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人民團體法備案之政黨,其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與 10 本法規定不符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依本法規定補正;屆期未補正者 ,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而不遵從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得廢止其備案 。</o:p>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本法施行前已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政治團體,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 依本法規定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屆期未修正者,經主管機關限期修正而 不遵從或經修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得廢止其立案。 前項經廢止立案之政治團體,應予解散,其財產之清算,依本法第三 十二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四十四條 本法所定書、表及政黨標章電子檔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五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第六項及人民團體法有關政黨之規定 ,自本法施行日起,不再適用。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四十六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